◎记者 常佩琦安徽铭源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
一揽子化债政策出台一年,在多方协同努力下,“地方债务风险”这道难题正被逐步攻克,取得积极成效。
业内人士认为,地方政府应坚持“化债”与“发展”两条腿走路;从长远看,更需着眼于增强产业创税能力和推动城投平台市场化转型,从根本上提升地方政府和城投平台的“造血”功能。
各地有序推进落实化债工作
去年7月,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“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”。此后,各地因地制宜、“对症下药”,有序推进落实化债工作,隐债困局正被打破。
整体来看,各地强调“一地一策、一企一策、一债一策”的精准式化债。去年底,多个省份制定了“1+N”化债方案,即在化债总方案的基础上形成多个子方案。以天津为例,该市制定实施“1+10”全口径债务化解工作方案,统筹全市资金资源减债化险,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化债目标任务。
今年以来,各地化债工作重点转向健全化债长效机制、加强风险监测、推动城投平台转型等长效措施,成果明显。数据显示,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等33个地级市超额完成年度化债计划,广东湛江市等31个地级市顺利完成年度化债任务。多个地级市实现隐性债务风险等级颜色降档,例如四川攀枝花市、湖南怀化市等城市实现债务风险等级“脱红”;河省秦皇岛市等由橙色降为黄色。
“自一揽子化债政策出台以来,地方政府在债务化解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。”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,从实施效果来看,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成本显著下行,债务增速明显降低,债务结构有所优化,不仅有效地缓解了地方政府的短期偿债压力,还推动了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。
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是化债主要手段
“总体来看,化债思路主要沿着三条主线进行。”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分析说,在顶层设计上,中央提出妥善化解存量、控制增量、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等总体要求;在监管思路上,强调差异化管理;在具体措施上,推出特殊再融资债券等工具,并鼓励协调金融机构对存量债务进行重组、置换,以时间换空间。
具体到地方层面,化债工具丰富多样。其中,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、金融化债置换展期等方式可解燃眉之急,盘活存量资产、推动城投企业转型等则能增强中长期“造血”能力。
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用以置换存量债务,是地方化债的主要手段。据统计,去年10月以来,各地累计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14972.8亿元。其中贵州、天津、云南、湖南、内蒙古、辽宁获得的支持力度较大,发行金额均超千亿元。“特殊再融资债券超预期发行,有助于隐性债务显性化,优化地方债务结构,付息压力得以缓解。”罗志恒表示。
设立化债基金,解决短期流动性风险,亦是化债方式之一。7月3日,山东财金集团称拟发起设立百亿元规模的互助增信基金,重点支持市县城投平台和国有企业化解流动性风险。一位市场人士认为,未来或有更多区域设立信用保障基金,支持地方城投平台和国企化解流动性风险。
寻找化债与发展平衡点
4月30日,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,“确保债务高风险省份和市县既真正压降债务、又能稳定发展”。
“地方政府需要在债务化解与地方经济发展之间找到平衡点。”明明建议:首先,坚持“开前门、堵偏门”的原则,规范举债行为,确保债务的可持续性;其次,优化债务结构,降低融资成本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;最后,将债务化解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,通过发展实体经济、培育财源税基等方式,增强地方政府的长期偿债能力。同时,加强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,形成政策合力,共同推动地方经济的高质量发展。
在寻找平衡的过程中,推进城投平台市场化转型是关键一环。“债务化解的中长期目标是对存量债务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实质偿还,实现债务增长速度与当地的经济财政发展相匹配。”中证鹏元评级公司认为,地方政府应坚持“化债”与“发展”两条腿走路。长期视角下,地方政府更需着眼于增强产业创税能力和推动城投平台市场化转型,从根本上提升地方政府和城投平台的“造血”功能。
防范化解债务风险,更重要的是要扎紧制度的“篱笆”。5月27日,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(试行)》。会议指出,制定出台该规定,就是要进一步压实金融领域相关管理部门、金融机构、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,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落实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、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。
业内人士认为,这将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举债行为,堵上融资平台违规举债的口子,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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